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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遭立案调查后股价跌停,律师称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 发布时间: 2021-12-11 19:17:25 评论数 0 阅读量: 1.84w

雷达财经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12月9日晚间,江特电机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月10日,江特电机股价一字跌停。即便如此,公司股价年内涨幅依然高达477.75%。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证监会调查的具体事项,不过公司股价自今年6月以来屡创新高,堪称牛股,此次调查对股价的长期影响,有待观察。

“江特电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被立案调查,这意味着江特电机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对于投资者而言,在证监会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江特电机提起索赔诉讼”。王智斌律师称。

关于可索赔的投资者范围,王智斌律师进一步表示,截至2021年12月9日持有江特电机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的索赔资格,但具体的索赔范围,需要在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后,才能进一步确认。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流程并不复杂。证监会处罚落地后,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受损投资者可发邮件至Ldcjwqy@163.com了解进一步资讯。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成功索赔的案件并不少见。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雷达财经注意到,在去年5月,江特电机曾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江西证监局处分。经查,江特电机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2018年10月31日,公司在《201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3756.53万元至47821.75万元,变动幅度为20%至70%。2019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亏损15亿元至16.4亿元。2019年1月15日,公司合并报表初步测算2018年度净利润为-1.45亿元(不含商誉减值金额),经营业绩由盈转亏。

江西证监局指出,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19年1月31日才披露2018年度业绩修正预告;公司2018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为宜春市雷恒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支付物资采购资金9436.98万元,该款项性质为资金拆借。该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以及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朱军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闵银章作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朱军、闵银章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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