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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拿到1.08亿工资,郑爽连自己亲妈公司都告了

雷达财经 发布时间: 2021-12-10 23:43:16 评论数 0 阅读量: 2.01w

雷达财经出品 文|张凯旌 编|深海

《倩女幽魂》的投资出品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北文”)被郑爽告了。

根据12月9日晚ST北文发布的公告,郑爽已于近日将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嘉煊”)、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唯众”)、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晶焰沙”)以及ST北文共五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上海晶焰沙向其支付1.0825亿元,其余4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晶焰是郑爽母亲实控公司。

郑爽在诉讼中还要求,确认浙江唯众向上海晶焰增资协议无效。

虽然ST北文并未在公告中明确涉诉电视剧的名称,但多位行业人士猜测,该剧就是此前郑爽被曝在拍摄期间拿到天价片酬的《倩女幽魂》。毕竟郑爽起诉的5家公司,都与该剧有一定关联。

ST北文相关公告显示,《倩女幽魂》为其前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投资拍摄,天津嘉煊为该剧的承制方,负责制作完成该剧。

另据郑爽前男友张恒爆料,郑爽从《倩女幽魂》获得的1.6亿元片酬中,包含了4800万元片酬的“阳合同”,以及以增资的方式向郑爽母亲为实控人的上海晶焰沙投资1.08亿元的“阴合同”。而浙江唯众,则是向上海晶焰沙汇入1.08亿元增资款的公司。

雷达财经注意到,ST北文此前曾公开否认过“阴合同”的存在,此次其也强调:“我公司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但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

但张恒爆料后,上海市税务部门经调查发现,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其中确有1.08亿元系为隐瞒收入、偷逃税款,以增资形式支付;另有4800万元系将个人片酬改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

整体而言,郑爽2019-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对此,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郑爽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同时,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对郑爽的“封杀”令:不得播出其主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各级广播电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网络视听节目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其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而举报的张恒也因策划并操作了《倩女幽魂》约定片酬的合同拆分、“掩护公司”设立等事宜,以及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被依法处以3227万元罚款。

有行业人士认为,不排除郑爽是在未收到增资款的情况下,在讨要剩余片酬的可能性。还有律师认为,不排除郑爽能拿到这笔资金的可能,具体结果还要看郑爽能拿出怎样的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郑爽起诉的世纪伙伴还与ST北文一同被举报财务造假。

2020年4月29日,彼时股票名称还是“北京文化”的上市公司公告称,充分考虑世纪伙伴原团队流失严重,公司对世纪伙伴商誉、资产已计提大额减值,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费用,拟以4800万的价格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价格仅有当初收购价格的3.56%。

但当晚,ST北文原副董事长、世纪伙伴公司法人娄晓曦就通过微博实名举报ST北文系统性财务造假,称上市公司“巨亏20多亿、倒改2018年审计报告、低价出售世纪伙伴,试图粉饰太平、把财务造假的‘罪’改成‘错’,欺瞒监管机构、侵害广大股东利益。”

后据证监会调查,世纪伙伴确曾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借此虚增收入4.6亿元,虚增净利润1.91亿元,并使得ST北文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连续的风波下,ST北文无论是股价还是业绩都受到严重影响。业绩方面,ST北文2019年至今归母净亏损累计超31亿元;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公司自2015年股价高点至今跌幅超85%,目前市值仅有36.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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